廣東禁疤面殘障者當教師 (14:18)
2007年3月8日
2007年3月8日
廣東修例規定,有較大(3×3厘米)疤痕、色素痣等面部缺陷及殘障人員不能擔任教師。
廣 告
廣州日報報道,廣東新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對教師外形條件的要求更加詳細,規定「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不合格」。此外,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致功能障礙,也不合格。
(明報即時新聞)
…….啥?!
你能夠相信這樣的法規還會出現在世界上嗎?
色素痣…那不就是墨嗎?
或者少一隻手, 甚至是仆崩了鼻也不能做老師….無論你的能力有多強
又…有人妻墨的也不能做女教師…
不能做女教師, 就不能有課外授業….
如果胸前腫脹又當唔當缺憾呢又?
做大陸人真係慘…….(喂)
到底是我眼花還是世界上有甚麼不妥? 世界末日真的距離我們五分鐘嗎?
先天有, 你就唔work!(哈)
我記得以前校規冇寫要著底衫
但係做prefect時才知道要…orz
那麼天生有這些「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不合格」的學生又要怎樣從沒有這些「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不合格」的老師身上學到如何將身上這些「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不合格」給弄消失呢……?
我開始覺得那些無理校規只是瑣碎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