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2024

[我是來攪事的] 香港新年花車巡遊


明報 2007年2月19日
明報雖然曾經自稱「公信第一」, 不過由於明報不是神辦而是人辦的, 而人就總會有出錯的時候, 由此推斷:

1. 人有時候會出錯
2. 明報的員工都是神職人員
3. 明報有時候也會出錯
4. 神也會出錯

答案應該是3吧? 沒有人會選其他吧?(咪玩啦喂)

當我還猶新的記憶告訴我, 上世紀香港的花車巡遊撞死人的事件還是發生在尖沙嘴的時候, 我就可以肯定明報的記者不是坐著腦袋寫稿, 就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就算沒帶腦上班, 一上維基甚麼也看得到, 雖然我不肯定96和97年的花車是在廣東道(尖西)還是在尖東舉行, 但是當時是在尖沙嘴是沒錯的

記憶中當時應該未回歸, 但是衰壞之氣就已經先顯現了(笑)
因為我記不起實際年份, 所以上網找了好一會, 發覺….

上世紀的資料果然很難找…orz

終於在立法局(現立法會)97年3月12日的議事程序表中有議員問運輸司:

就本年二月七日發生的花車巡遊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局,運輸署會採取甚麼措施加強監管巡遊花車的安全,包括裝飾設計方面的規格,以確保意外不會發生?

哦…1997年2月7日

還記得一開始的巡遊是在日間舉行的, 之後因為夜間可以裝上燈飾更搶眼所以到現在都是夜晚開始
頭兩屆的花車不像現在用巴士底盤改裝的, 而是用密斗貨車(那些三菱 kuso fuso和isuzu一類)改裝, 車頭完全密封, 以致積聚過多一氧化碳, 司機中毒, 香港明天會更好基金會的車就這樣撞死了一名英國遊客

在99年12月11日的星島日報裡報道確實傷亡數字為1死31傷, 4名傷者於是入稟高院索償, 開首是這樣寫的:

【本報專訊】九七年大年初一尖東花車巡遊中,「明天會更好基金」花車司機,因在車內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而中毒昏迷,花車失去控制沖向行人路,釀成一死三十一傷慘劇,事件中四名傷者入稟高院,指控活動主辦機構香港旅遊協會,明天更好基金、當日駕駛花車司機等八人及公司機構因疏忽導致意外,故索取受傷賠償及相關利息。

明報憑甚麼說「首移師尖沙嘴」?
自己說公信第一是不夠的(我也可以說啦), 就拜托你們好好寫, 認真一點吧?
水果報今次也沒有寫錯啊(「20萬人觀賞花車匯演 重回尖沙嘴 人數升兩倍」)

對於一份有堅持的報章攪成現在這樣, 實在有點痛心疾首的感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