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下面quote的說話是真的話, 我敢肯定肥佬黎又多幾條白頭髮……如果佢有睇返自己份報紙的話。
(Macgrass小麥草地)
(我說如果, 是因為我不知道他們的來源在哪, 我也未找到有關的資訊, 所以就是「如果」)
其實這已經是舊聞, 不過我最喜歡舊事重提然後來個事後孔明/抽後腳/馬後砲…之類的:p
事源是2007年3月12日的蘋果副刊科技版…:
iTUNES 系統要求過高
我絕對是反iPod 的人,回看公司的女同事,10個有10個人也不用iPod ,因為iPod 根本不方便,新iTUNES 對系統要求極高,一般公司機根本難去Install ,所以我部iPod 就成為一件辦公室上的垃圾。
我們OL 在公司的第二任務,是在電腦上聽歌,男同事個個買iPod ,我都買埋一份,但係用用吓都係反璞歸真,買了個老老土土的藍芽MP3 Player ,原因好簡單,iPod 太煩,有時想在公司問同事借CD 聽,將歌曲下載入iPod ,但係iPod 要過歌,一定要經iTUNES ,咁啱大部份公司的PC 不是XP ,Win2000又Lock 咗唔裝得,最後要攞CD 返屋企。另外,個iTUNE Run 得又慢,普通一隻WMA ,iTUNE 要Convert 兩分鐘,再Load 入iPod ,檔案Size 又大了一倍,真正囉苦嚟辛!用返MP3Player ,直入PC 已經係個Drive ,File 鍾意點飛就點飛,一隻WMA 先1MB ,256M 可以放二百幾首歌,要2GB嚟做乜,加上Player 本身是藍芽Handsfree ,有來電顯示,唔需要學iPod 加多舊嘢,聽住歌接電話唔會手忙腳亂,至於音質,當然是iPod 優勝,但我喺行街搭車時聽歌,背景都咁嘈點會有分別。
文:林愛雯
By the way
iPod 是潮流,一個2GB 的iPod ,可以入數百首歌,用得著嗎?用不著。只是去街買個安心,突然失戀,我有失戀歌,突然想起阿媽,又有Beyond 真的愛你,突然要扮有型,又有Birkin 的Je T\’aime Moi Non Plus 的呻吟歌;用6GB 的iPod ,如果只入20首歌,又會給朋友笑,因為以上的原因,人們將所有CD 的歌也存入iPod ,我也有iPod ,也有同感,iPod 改變年輕一代的思考:寧要靚,不要方便,濫入歌,一味要多,很變態的品味。
文:伍旋卓
之後惹來一群iPod user(並不單指用iPod的mac user, iPod也支援windows)的投訴, 過了4天那位伍姓「作家」筆者(叫她「作家」實在有辱作家二字)竟然用高登式反駁並竟然真的登上報紙…!!
最頂癮的都是, 她的回應好像看不到人家說你甚麼的不是…
我當作一個技術支援一樣解答一下這個operational fault:
公司的視窗鎖了不准用者任意安裝程式, 那是公司的政策, 但是那也竟然成為iPod的「缺點」, 而且還因為這個原因變得「User-unfriendly」
Run得慢的問題, 每部機的硬體和軟體也不同, 若果當時你在背後又開photoshop, 又開illustrator, 連permier都開埋, 那麼用甚麼也會慢. 這個例子可能是很極端, 但是也有可能發生只是photoshop也吃了1GB記憶體的情況
若果你公司的電腦只是得512mb甚至少至256mb, 那樣就算開多幾個IE視窗也會感覺到不太暢順吧? 似乎這是「非戰之罪」, 而是「欲加於罪 何患無詞」了
再者, WMA格式的普及率, 我想也應該不夠MP3格式吧? 若果你硬是要用WMA輸入iTunes裡面, 要transcode是很合理的, 正如很多人使用的低位元率(low bitrate)的WMA都是用MP3 transcode一樣, transcode也要時間的
「大了一倍」的問題, 那是因為你的WMA檔案編碼時使用的位元率比iTunes裡的設定來得低(iTunes預設是使用128kbps), 如果要檔案小一點, 就需要你自己進去Preference裡的Advanced→Importing, 選MP3 Encoder之後再選Custom, 裡面就可以選擇編碼時的bitrate, 可以低至16kbps, 這樣一來檔案體積就會小很多了:
還有說普通mp3播放器和iPod+iTunes的那個輸入歌曲的問題, 那是因為普通mp3播放器沒有iPod+iTunes的音樂個人資料庫/管理的功能, 要管理檔案放哪裡, 為甚麼就不將這個任務交給很久已前已經可以戰勝人腦的電腦去做, 而要自己動手來做?
有些人會說iPod放一份檔案, 電腦裡卻又有一份檔案很浪費空間…對! 如果你是認為iPod也要用來儲存你的音樂資料庫的話, 其實你可以將在連接了iPod的iTunes裡的iPod頁面, “Manually manage music and videos”選項打勾, 這樣就可以手動管理你的iPod, 也可以將檔案「放進」iPod裡
不過要注意, 若果你的iPod壞掉, 或者遺失了的話, 裡面的檔案也就會返魂乏術. 當初iPod的同步概念, 就是「將你家裡的Library也帶上街, 而且在使用時和使用iTunes一樣的方便」, 用iTunes來管理, 就算iPod不見了, 壞了, 或者是買了新的, 將新買回來/換回來的iPod進去就可以完全恢復整個Library了.
至於最後伍筆者寫的「給朋友笑」「很變態的品味」等等已經相當接近(或者已經等於)人身攻擊, 不予至評。
到過幾天的「iPod讀者的投訴」文章, 就出現了無的放矢的謾罵式回應
其實…我想說那個投訴的文章(imacguru)也有點奇怪…簡單來說就是以偏蓋全還有些地方畫蛇添足, 所以「有位被人入」
回應:你真是笨皇帝,竟然「何不吃肉麋」,我就有2部電腦用Win Me 及OS9的iBook ,你又知道個個都有XP ?無的話又是否由你送出XP ?」
2:「為了容易Import 及Organize 音樂Files ,Apple 先設計iTunes 給客戶來用。Apple iTunes 另一個功能是iTunes Store ……只是這功能未引入香港。」
回應:唔記得講添 ,我夠有部私人飛機,只是未畀錢。
3:「XP 及2000被Lock 是公司IT 保安問題,根本同iTunes 無關係。」
回應:我們講的是:別的MP3機不用安裝軟件就可入歌,直接Plug in 便成為外置儲存。
4:「Apple iTunes 行得比很多Windows Application 快……真不知有何根據?……WMA 根本就不普及(對比MP3)……」
回應:你又有何根據指iTunes 運作快過Win 的程式?WMA 又不普及呢?我們已Send 這問題去微軟,由他們解答。
5:很多MP3Player 只是一個USB Thumb drive 加MP3功能,無設計可言……SONY 都輸了個Market 。
回應:「話之你iPod 用仙丹煉成,總之不User friendly (學你話齋:對比其他MP3Player ),對我來說就是不好用。
Geoff ,多謝你的意見。
1. 用powerpc的mac不就沒有嗎 :p….說笑而已, 其實也真的還有些舊電腦在行win98/me, 這樣說太過…危險了(笑), 不過作為一個寫文章見報的人直接兼無根據地罵另一個人笨皇帝, 這不是人身攻擊嗎?
2. 謾罵出現了。其實可以不提iTunes Store, 只是音樂影片管理, 還有podcast管理等等功能已經夠「煞食」
3. 問題的重點是在於公司鎖機的政策, 不是在mp3機可以自由入歌的問題。…其實有需要叫伍小姐你的公司也把USB儲存裝置也禁掉嗎?
4. 跟上面說的一樣, 快不快也要視乎你怎樣執行, 即是你使用電腦的習慣
5. 又謾罵了。「仙丹」是甚麼? 對你來說不好用, 那很好, 但是很變態的品味是甚麼?
我覺得, 如果我是黎智英, 就算現在身在比香港空氣好的南北極, 也會即時用任何方法趕回來, 召見一下那兩位「女人玩機」的作者, 照到佢肺都爆(大罵一輪), 然後永不錄用了。
希望有一天, AppleDaily也可以和Apple Inc一樣有一些優雅的內容出現取代這些沒營養的文章, 不再需要「日日影跳樓, 夜夜去高登」了。
給不知道的:
・「Finder」是Mac OS裡, 相等於Windows Explorer的檔案管理/檢閱程式
・「Next」是Steve Jobs在80年代的權力鬥爭中給攆走之後成立的電腦公司, 發展出NeXT Computer, 其後的NEXT ・Software發展的NeXTSTEP操作系統更是現在Mac OSX的前身
・「Apple」….我相信不用說吧..(Apple Daily的蘋果也是給咬了一口, 不過大塊葉和咬口位都是向左面, Apple Inc.的是向右的)
・(找碴時間)還有一點: iTunes的名稱正式寫法是小階「i」, 大階「T」, 小階「u」, 小階「n」, 小階「e」, 小階「s」。不是「iTUNES」, 「iTUNE」, 「iTune」, 注意。(for someone who don\’t know how to read / write Chinese: Please be noticed that the correct Spelling of “iTunes” should be — small letter “i”, followed by Capital letter “T”, small letter “u”, small letter “n”, small letter “e”, small letter “s”. Not “iTUNES”, “iTUNE”, or “iTune”.)
來源: 奇文再三共賞:讀者回應 (Macgrass小麥草地)
haha, 我就是在用雞畫面的一員, luna實在不合我口味, 因為title bar和task bar佔了多些桌面空間, 不划算
其實一個正常人看到她這篇文章都大概會有這樣的反應
不過大眾都應該會變成認同她…因為很多人都是報紙寫甚麼信甚麼…可悲
1. 有錢買 iPod 沒錢買 2000/XP 是什麼意思,就算是 XP Home 都不用 $1000 元耶?(嫌 XP 需求太高?將畫面改回 2000 那種雞畫面不就得了…)
3. 你將公司的電腦當成什麼啦?是不是要回到 90 年代還用打字機?
4. WMA 普不普及又關微軟春事 = = 我還懷疑你有沒有真的 send mail 過去微軟呢。
5. 把 User-Friendly 解釋為「只對自己友善」,你的英文都很厲害。與其說是其他 MP3 Player User-Friendly ,只不過是夠 Simple Only 。
我不用 iPod (沒錢) ,但是隨便將單純支持看為盲目崇拜後進行開罵,旁人都會發火 = =
這不是付費新聞中該有的文章。(雖然也不是第一次了….)